发布:2013/10/22 16:12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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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光波网
填写投保书。投保人应亲自填写投保书。投保书上有关告知事项应如实告知;不隐瞒不遗漏,以确保投保后的权益。投保书上“投保人(签章)”栏应由投保人亲自签名或盖章,并请被保险人于“被保险人(签章)”栏亲自签名或盖章。《保险法》第55条规定: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,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。合同无效。
索取首期缴费收据。在保险公司未签发保险单前,连同投保书一起缴付首期保险费时,应向业务员索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暂收收据或保费收据。为确保投保的权益。最好不要收取业务员以个人或任何他人的名义出具的收条。
缴纳保险费。保险费可一次性缴纳,亦可以约定分月、季、年缴纳。但必须及时缴纳。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或减小承担保险责任。每次缴纳保险费的收据都要小心保留。
索取保单并认真审查保单内容。填写投保单并缴纳首期保险费后一个月内(特殊情况除外),投保人将收到正式保险单。收到保险单后,投保人务必进行认真审核。发现错漏之处,要求业务员及时交保险公司更正。如确认保单无误,投保人须填妥保单回执交业务员带回公司以确保自己的权益。
善用契约撤销权。保单撤销权是指投保人在收到寿险保单之日起10天内,向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。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所收保险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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